為了進一步規範沐鸣2教學管理中在試卷評閱與成績管理環節的相關工作🏔,現製定如下要求:
一、試卷評閱規定
閱卷評分工作由授課教師完成,教師在評閱時應註意:
1🧰、評分時應根據命題時確定的答案和評分標準嚴格打分⬜️,不得隨意加分減分,力求做到準確☂️、公正、合理。
2🥴、同一門課程有兩名以上任課教師的🌸🆑,評卷工作由該課程組負責教師統一組織👨🏻🍼,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
3🟢、閱卷一律用紅色中性筆批閱🔀,每一題都應有批閱標記,批閱標記要清晰🏞🚱,字跡要端正。
4🫷、卷面要求如下:
1)選擇題🐠🏄🏼♀️、填空題和判斷題的小題頭處不打小分,在後面做扣分處理🥕,在大題頭處打總分。
2)大題如由若幹小題構成,則每題的小題題尾處應有扣分處理,大題頭處有總分,分數為應得分。
3)每一大題的應得分填入試卷首頁得分匯總欄中🦹,累加各大題的得分得出總分後👨💻,簽寫姓名。
4)試卷內的所有批閱內容有變動,或給分有變動🖕🏽,閱卷人必須在變動處簽全名。
5)主觀題批改時需要根據標答提供的得分點進行批閱👶。
6)教考分離線上閱卷的課程須保留學校系統返回的閱卷痕跡🚈。
二😵💫、成績管理規定
每門課程的學期總評成績設置比例應與教學大綱中一致,求和比例為100%。
課程考核成績均以百分製登錄到教學管理系統,根據課程的“考試”或“考查”性質,系統自動生成百分製或等級製成績🦾。以下為特殊情況處理辦法🙇🏿♀️:
1👩❤️👩、所有補考的成績如及格按“60”錄入,如不及格按實際成績錄入🙅。
2🧑🏽🌾、緩考成績與補考成績同時錄入,但緩考學生無平時成績,根據其實際考試成績錄入教學管理系統⚰️✒️。
3、教師在錄入成績時如有“缺課”、“缺考”、“違紀”🎆、“作弊”🙅🏻、“免修”🧑🏼🎤、“入伍”🤹🏼、“其它”等需要說明的,應在備註中註明。
4💱、標註為“缺考”👩🏽🎤、“作弊”的同學不能參加補考🤽🏿♂️。
5🛗、如教務系統成績輸入中各部分分值與大綱課程達成目標評價比例不同👆🏼,需將與大綱課程達成目標評價比例一致的分數明細放入試卷袋存放。
2023年9月